教务通知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           供稿:              访问人数:       日期:2024-07-09       [打印本稿]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准备工作,请各单位认真落实、按时完成以下各项内容:

一、课表确认及授课计划

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表确定后,各单位教学秘书及时通知任课教师。

2.根据课表任务,依据课程大纲制定授课计划,认真撰写教案和讲义,制作多媒体课件,做好新学期教学准备工作。

3.填写《授课计划》(可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区下载)。节假日(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等)期间有授课任务的教师,不安排授课内容,须注明“放假”字样。

4.《授课计划》中授课内容为实验的,须注明实验时间、实验地点、实验内容等信息,并在备注栏显示“见实验教学计划表”或“见实验室课表”字样。

5.两位及以上教师共同承担同一教学任务的,《授课计划》中每一节次需具体到授课教师姓名,并与教务系统保持一致。

6.授课计划和教学大纲需上传教务系统。各任课教师具体上传时间另行通知。

7.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表微调和学生学期初退补选时间,另行通知。

二、放假调休安排

根据2024-2025学年校历安排,9月14日、9月29日、10月12日需正常上班,学校不再统一安排调课补课任务。

三、重补修考试安排

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周末进行补考,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已办理缓考的学生,同下学期补考同学一起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学生本人成绩册。补考不办理缓考。

3.考查课补考由课程承担单位安排,本单位学生补考的考查课程涉及外单位的,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4.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2022级、2023级学生重修需缴费,具体收费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华水政〔2022〕92号)执行。

四、新进教师上课

1.下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新进教师,利用假期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各单位做好指导工作,切实保证上课质量。

2.未验收通过新进教师,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继续做好相关验收工作,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已验收通过教师,需取得教师资格证后,方可安排教学任务。



教务处

2024年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