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结合公共管理学院相关安排,特制定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小组
组 长:公共管理学院院长
副组长: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纪检组组长:公共管理学院书记
纪检副组长:公共管理学院副书记
成 员:学院领导班子及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秘 书: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学术性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复试专家5-7人,由具有本年度招生资格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各复试小组专家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相关复试工作。
二、复试考生范围
1. 凡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成绩符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研招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复试系统中-资格审查环节提交材料”并告知报考学院,研究生院核实是否享受加分政策后方可加分。
三、资格审查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以复试系统--资格审查界面需提交的材料为准):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复试资格审查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本科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复试资格审查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3.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复试资格审查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4.加分政策
以下几类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请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研招系统”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或照顾政策资格。我校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资格并进行加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5.应届生的学生证可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
6.考生需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
7.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8.所有考生需在2023年3月29日20点前将所有材料提交至“复试系统”进行资格审查。
四、复试内容
所有一志愿招生专业全部实行线下复试(含笔试、面试)。一志愿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招生系统为准。
1.笔试时间:
(1)专业课笔试:2023年4月1日上午0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研究生院笔试安排,以招生系统为准。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科目如下:
2.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周六)下午16:30
面试地点:龙子湖校区7号教学楼7217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交流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能力和思想政治品德等。
3.“少干计划”和“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复试由研究生院另行组织,请及时关注研招网相关通知。
五、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中笔试环节着重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能力,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面试总分为100分。
总成绩(满分100分)= 初试成绩× 60% + 复试成绩×40%
其中:
初试成绩 = 总分(满分500分)÷5
复试成绩 = 面试(满分100分)× 50% + 笔试(满分100分)×50%
六、拟录取
1.最终拟录取名单我校会在官网统一公示;
2.考生复试结果请自行登录复试系统查看;
3.考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未达到规定要求或者提供与报考材料中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
(3)总成绩低于60分的,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
(4)管理类联考考生政治复试笔试成绩不满50分;
(5)加试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满60分;
(6)在初试、复试中有作弊行为、作弊事实或提交科研成果不实;
(7)体检不合格的。
4.学校认为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5.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的通知执行。
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研究生本人,请考生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及公共管理学院官网。
以上安排如有变化,以学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七、体检
体检安排在新学期开学后,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医院(两校区同时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项
1.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
2.考生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学校将严格审查,对不符合复试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九、其他
请考生提高防诈骗意识!
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s://pas.ncwu.edu.cn/
注:一志愿复试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3月29日10点-4月10日
十、附件
见研究生院通知
https://www2.ncwu.edu.cn/yz/info/1023/1286.htm
https://www2.ncwu.edu.cn/yz/info/1023/1281.htm
https://www2.ncwu.edu.cn/yz/info/1023/1283.htm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313506
复试QQ群:369744336
办公地点:龙子湖校区7号楼7203室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