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基金委项目

关于做好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候选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精神(留金欧〔2021〕33号),我校被确定为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获资助项目单位,项目首个执行期暂定三年(2021—2023年)。我校获批指标为访问学者5名、博士研究生2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10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名、本科插班生15名,留学单位为俄罗斯乌拉尔联邦大学。

我校将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候选人展开遴选,选拔结果将进行校内公示。

1.推荐人选网上报名时间为:

第一批:3月1-10日;第二批:9月1-10日。

2.注意事项

(1)请以学院为单位提前做好与国外合作方前期沟通,务必在上述日期前取得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

(2)请被推荐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各类别人选条件及具体要求,请登陆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看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章及附件(2021年最新简章将于1月下旬更新完毕,请届时查看)。

网上报名时,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请选择“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3)被推荐人选需在网上填写、上传的材料以及递交至我校国际处留存的纸质材料,具体应按照《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提交,第一批申请人的纸质材料请于2021年3月16日前提交至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综合实验南楼505)。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667917  69127578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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