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据实际工作需要,每年11月底前汇总学校次年出国境计划报河南省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 审批后核定后的出国境计划通常在每年的1-2月份下达;
(3) 确定出访团组组成人员
(4) 联系外方同等级别人员签发正式邀请函
(5) 收到外方正式的同等级别人员签发的正式邀请函后,附出访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出生年龄、出生地、身份证号、职务、联系方式)。
(6) 对出访的人员进行五天的校内公示。
(7) 公示无异议后,起草学校对省教育厅红头请示,经教育厅审核批准后附教育厅致省政府的红头请示报送省外事办公室,待省政府审批。
(8) 出访团组成员依据省政府任务批件号到省外办照相、签字,办理相关护照、签证手续。
(9) 无年度计划随团出访人员或临时性学术研讨会等行业出国境任务报批,依据相关出访邀请文件向教育厅起草红头请示,经教育厅批准后附教育厅致省政府的红头请示报送省外事办公室,待省政府审批。省政府审核通过后,在省外办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