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支撑“双一流”创建目标,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已向评建办公室提交关于学校国际交流合作情况的自评总结及支撑材料。由于评估工作需求,现需中外合作办学所在学院提交补充材料,需要提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对国际先进教育理念、优质教育资源的吸收内化、培育和输出共享情况。补充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近三年引进外方课程总数及清单,包括外方课程清单、特色课程清单和获奖课程清单;
2.近三年引进外方教材总数及清单,包括外方教材清单、我校和外方合著教材清单;
3.近三年使用外方网络教学资源总数及清单;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借鉴外方经验的具体体现;
5.近三年外方选派任课教师的总数及清单。
请于12月14日中午12:00前将补充材料电子版发至fao@ncwu.edu.cn,纸质材料由分管副院长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公室(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522B)。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