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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中外伙伴高校体育文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3

校属各单位:

在成都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即将召开之际,为营造积极、热烈的良好氛围,为体育文化交流留下可持续遗产,特组织开展“中外伙伴高校体育文化交流活动”。

活动在教育部办公厅指导下,由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牵头组织。活动以“体育、文化、科创”为主题,鼓励中外伙伴高校自主开展丰富多样的校际体育文化交流活动,全面立体展示青年学生良好精神风貌,促进各国间体育文化认同,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方式

活动鼓励中外伙伴高校以团队形式开展交流活动。各校参与活动的团队数量不限,原则上每个团队的中外学生不少于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伙伴高校”是指双方已缔结友好合作关系的中外高校,参加高校可选择以“一所或多所中方高校联合一所或多所国外高校”开展活动,最终活动成果由中方高校统一报送。

二、时间安排

(一)活动成果征集(621-710日)

组织本校学生联合国外伙伴高校学生参加活动,并按要求提交活动成果。主办方将按“早提交、早宣传”的发布原则,在收到活动成果后,即遴选优秀成果发布。

(二)活动成果展示表彰(75-727日)

优秀成果将视情在人民网、新华网、央广网等重要网络媒体,教育报、教育台等教育媒体平台发布和展示。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组织单位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组织单位证书。

三、活动要求

(一)活动内容要求

1.活动包含但不限于:特色体育文化展示交流、传统体育项目教学及演练、中外学生线下/VR体育友谊赛、体育黑科技创新与交流、AI技术赋能体育教学与实践经验分享、中外体育文化沙龙、新兴运动推广、特色体育影视/音乐/摄影/动漫作品或鉴赏、体育教育课程等。

2.活动内容应与主题相关,内容健康、具有正能量、富有创意、制作精良,有较好的传播力。

3.活动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4.不得在报送的活动作品中出现任何创作者相关信息。活动成果凡涉及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法律有关问题,由报送单位负责。

5.报送的活动成果必须为原创,严禁剽窃、抄袭。第一创作者应拥有作品完整著作版权,严禁抄袭、模仿、拷贝他人作品。如在作品中使用了他人的作品,必须取得合法授权并提交相关授权的书面证明。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对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主办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主办方对全部报送成果具有无偿使用权,包括:对所有报送成果无偿拥有复制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在本次交流活动范围内的纯公益性用途的权利。

(二)活动成果格式要求

1.平面海报类

平面类作品格式为JPG、PNG等,50×70cm规格,不得低于300像素,提供RGB和CMYK两种色彩模式。可以是单幅作品,也可以是系列作品;系列作品建议有一幅为作品综合展示效果图。

2.视频类

视频类作品格式为MP4,h.264编码,分辨率不得低于1280×720(16:9)或960×720(4:3),限横屏,画质清晰,单条时长15秒-3分钟。不可出现创作者相关信息。

3.动画类

动画类作品一律采用MOV和MP4格式封装,ProRes422或h.264编码,视频码率不低于6Mbps,分辨率不得低于1280×720(16:9)或960×720(4:3),音频码率不得低于128Kbps。单条时长15秒-3分钟。不可出现创作者相关信息。

(三)报送方式

请填写附件《中外伙伴高校体育文化交流活动申报表》,以“类别-作品名称-报送单位”为文件命名格式,于北京时间2023年7月10日24:00前通过百度网盘链接形式提交,网盘下载链接请确保于北京时间2023年7月30日前有效。申报表、网盘链接等信息一并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邬老师、于老师

电话:0371-65667917

邮箱:fao@ncwu.edu.cn

附件:附件:中外伙伴高校体育文化交流活动申报表.docx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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