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接河南省高等学校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出国(境)证照管理和个人信息登记备案自查自纠和迎接专项检查的通知》(豫高纪[2012]5号),对全省各地各部门出国(境)证照集中管理情况及个人信息登记备案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其中, 4月21日至5月6日,由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5月8日至18日,由省组织检查组开展检查。为做好自查自纠和迎接此次检查的准备工作,现对我校登记备案人员个人持有出国(境)证件的集中管理情况进行统计,请相关人员尽快整理自己个人持有的出国(境)证件,在2012年5月6日前,交学校外事办公室统一集中管理或书面说明未集中管理原因。敬请校属各单位认真配合、落实此项工作。
登记备案人员主要指: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涉及国家秘密的人员,相当于副处级(含)以上人员,副处级(含)以上离退休人员,副高(含)以上职称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机要部门科级以上干部,以及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认为岗位特殊需要列为特殊身份的其他人员。
个人持有出国(境)证件是指:因公、因私护照、赴港、澳、台湾地区通行证。
联系人:修晨
办公地点:综合实验楼601(外事办公室)
联系电话:69127577
纪委、监察处、外事办公室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