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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报备人员因私出国(境)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7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因私出国(境)程序,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校报备人员范围为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在职人员、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以及厅级离退休干部。报备人员已申领的出国(境)证件,应交由外事办公室统一保管。

    二、报备人员因私出国(境)需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出国(境)备案表》,并于规定时间内报至外事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将于每年的35日、615日、95日、1115日集中受理并及时统计、上报校内所有因私出国(境)备案申请。敬请报备人员根据自己的出国(境)时间,提前计划准备,按时提交备案表。

    三、建议报备人员充分利用寒暑假期间安排因私出国(境)计划,若确需学期中间因私出国(境),敬请按照学校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报备人员每次因私出国(境)报备时,须提交《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出国(境)请销假备案表》,报外事办公室和人事、组织部门备案;按期回校后,须在十五日内办理销假手续,并将出国(境)证件交回外事办公室统一保管。如不能按期交回证件,本人和所在单位需承担后续相关责任。

    未尽事宜按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外事办公室

2014916


华水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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