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各学院:
为加强与台湾高校的学术与文化交流,共同增进两岸学生对中华民族、文化、历史的认同,根据我校与台湾朝阳科技大学签订的校际交流合作协议,自2015年春季起我校拟向该校推荐全日制在校生赴台进行为期一学期的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换时间与专业
交换学习时间为一学期(2015年3月--2015年7月)。所学专业须与对方高校提供的专业对口,对方提供可研修的专业有管理学院(财务、企管、会计、营销等)、理工学院(环境工程、营建工程、工业工程与管理、应用化学等)、设计学院(建筑、工业设计、视觉传达、景观等)、人文暨社会学院(传播艺术、应用英语、社会工作等)、信息学院(信息管理、资讯工程等)。详情参阅附件2。.
二、申请条件:
1.我校在读全日制本科一、二年级、三年级学生与硕士研究生一年级、二年级;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祖国和平统一方针,了解国家对台工作基本政策;
3.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具有明确的学习、研究计划和较强的英语水平;
5.家庭经济条件有保障,有能力承担学费、住宿费、往返旅费、生活费、书籍费等相关费用;
6.在校期间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与公益活动,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者以及具有传统文化艺术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派出;
7.符合交换学校入学要求及其它规定。
三、申请程序:
1、 学生登陆外事办公室主页下载并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境外交流生申请表》;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在学生申请材料上签字、盖章。
2、准备历年成绩单,学院盖章;2寸照片3张(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脱帽、白色背景)。以上材料与申请表11月18日前交至外事办公室。
四、
研修学分
一学期的研修课程学士(本科)生至少须为16学分,硕士(研究所)生至少9个学分数,最高修习学分数上限为25个。交流生在外研修学分与我校应修学分的差额,返校后应按照我校规定补齐。
五、 相关费用:
1.根据两校关于交换生项目的协议,交流生除需缴纳本校学费和住宿费外,还需缴纳朝阳科技大学一学期学费和住宿费共计RMB10000元。
2.学生需自己支付生活费( 约RMB1500元/月)、书籍费(约RMB1000元)、往返机票、出境手续及其它费用。
附件1:朝阳科技大学简介.doc
附件2:研修可选专业.doc
报名详情可咨询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高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69127578,69313730
地址:花园校区行政楼106室,龙子湖校区S4实验楼201室;
在线咨询:新浪微博@华水外事
外事办公室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