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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我校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录取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2

接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的录取通知》(留金项【201975号)通知,我校有8位老师获得公派留学资格,他们是王湛、王鸿翔、邓荣鑫、赵冰超、张蕊、李慧敏、李斌、顾波。

以上获得留学资格人员留学国别、留学院校、留学身份等不得变更,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1231日。资助内容包括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外语条件未达到合格标准者,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外语培训或者自行参加相应语种的外语水平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后方能派出。赴美留学人员需同留学单位联系,了解具体的语言要求。

请以上8位老师尽快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龙子湖校区实验南楼522B办公室)领取录取通知书及资助证明。具体派出事宜请参看附件通知。如有疑问,请咨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话0371-6912757769127578


附件:关于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的录取通知.pdf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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