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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15

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 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遴选通知》(留金欧〔2021〕48 号),为促进与俄罗斯、乌克兰和白俄罗斯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对方国家语言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 2021 年继续选派留学人员赴俄罗斯、乌克兰和白俄罗斯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核能、船舶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语言文学类专业除外(优秀高中毕业生支持计划留学人员申请继续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专业限制)。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1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 18 周岁(2003 年 1 月 1 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5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国内外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5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乌白学习的应届本科/ 硕士毕业生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7.外语水平

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如被录取,派出前需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且通过结业考试。

三、时间安排

本项目分两批申报,第一批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 年 3 月10-31 日;第二批网上报名时间为:10 月 8-18 日。请申请人员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利用“项目检索”功能,查阅项目简章和应提交材料及说明。

申请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纸质申请材料。分别于 2021年 3 24 日前(第一批),10 月 12日前(第二批)将相关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高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667917  69127578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docx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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