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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2021年度与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6

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21年度与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留金欧〔2020〕852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实施与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一批优秀在校生赴匈牙利攻读相关专业本科、硕士、博士学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及选拔对象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生:留学期限为 36-60 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申请一年匈语预科教育)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 60-84 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申请一年匈语预科教育)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 18-30 个月(英语授课)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 48 个月(英语授课)

(网上申报时具体留学期限请以匈方接收院校学制为准。申请匈语预科人员,留学期限应在原学制期限基础上增加12个月。)

(二)选派专业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工程、信息技术、经济学及商业管理专业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医学、艺术专业

博士研究生:不限

(三)申请条件

本科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硕士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在读一年级学生

博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博士在读一年级学生

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3年8月31日前出生)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二、项目主要特点及要求

该项目申请条件、评审录取办法、对外联系及派出等相关内容详见《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简章》(附件1,以下简称简章)。主要特点及要求如下:

(一)语言要求

该项目提供英语授课,申请人英语水平须满足所填志愿院校的要求并在申请时提交相应语言水平证书。网报时无相应语言水平证书的申请人须在2021年7月15日前,按匈方要求补充上传相应语言水平证书,并将证书扫描件发至联系人邮箱(ouyafei9@csc.edu.cn)。

申请英语授课的本科生、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须于第一学年参加所在大学开设的匈牙利语课程,并于第二学期期末通过相应考试。

本科生、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使用匈牙利语作为学习语言,并进行为期一年的匈牙利语预科学习。一年后通过匈方语言考试并获得入学资格的留学人员方可进入专业课程学习;如未通过,奖学金终止并根据规定按期回国。

(二)学分要求

每一学年须至少获得36个学分,方可继续享受奖学金和住房补贴,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不再获得匈方资助。

(三)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奖学金,包括:免学费、免住宿费或提供住宿费补贴、部分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各单位须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组织被推荐人于202012月20日至2021年1月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及匈方奖学金申请网站(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被推荐人应按照《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2)、《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附件3)准备两份纸质申报材料,并于2021年1月7日前提交至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综合实验楼505

联系人:高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667917  69127578

 附件: 1.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pdf

       2.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pdf

              3. 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pdf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0年12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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