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04]
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巡察工作,向学校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党委副书记、校长,分管组织和机关党委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组织部、人事处和巡察办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巡察办),为学校党委工作部门,是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下设巡察科、督查科两个科室。
学校党委设立巡察组承担巡察工作具体任务,巡察组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巡视办和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向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2.拟订学校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巡察工作方案。
3.承担学校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
4.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学校巡察组开展工作。
5.对学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6.组织巡察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并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7.负责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人员的举报和反映,提出处理意见。
8.负责巡察信息处理和对外宣传公开工作。
9.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巡察科工作职责
1.负责拟订学校巡察工作年度计划、巡察工作报告、总结等。
2.负责拟订巡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文件。
3.负责开展巡察前的准备工作,向有关职能部门收集了解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组织学校党委巡察动员部署会,并起草相关文稿等。
4.做好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巡察的全程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5.做好巡察组移交的问题和线索、信访件等分类处理工作。
6.做好巡察结果的反馈工作,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进行指导和督促。
7.负责对巡察组成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查科工作职责
1.负责部门综合事务、日常管理以及对外联络工作。
2.做好有关会议联络、会务、会议记录及纪要等工作。
3.负责部门网站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4.负责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推动巡察成果有效运用。
5.负责安全保密工作,做好巡察保密工作的教育、管理、监督。
6.负责落实学校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部署,负责组织实施全校以案促改工作。
7.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做好部门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编印工作和巡察、以案促改工作档案的整理、归档与保管。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