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单位
实习项目
实习专业班级
学生人数
实习时间
日期
实习地点
天数
指导教师
经费预算
教学院长审核
实践教学科审核
备注:1、《实习计划》一式两份提前两周交至学院,学院汇总后提交一份至实践教学科;
2、实习结束后一周内,按《实践教学材料规范》要求整理上交;
3、实习结束后两周内,指导教师凭实习日志中的“基本情况”页和“总结”页(复印件)、实习经费外支清单、报销单和本表到实践教学科办理报账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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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实习教学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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