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及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及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二)坚持分类选拔
科学设计复试内容,对于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重点考核其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对于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重点考核其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三)坚持严格管理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通过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科学确定复试方式,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对于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坚持优化服务
做实做细考生服务,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咨询渠道畅通,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特别是要为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提供针对性的考试服务。
三、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并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结合各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二)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全程监督检查。
(三)学院成立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审核小组,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四)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成员面试前一日随机抽取。
四、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复试方式
复试(含笔试、面试)采取线下方式,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确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时间安排(见后续通知)。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同等学力与跨专业考生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录屏。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笔试。每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为准。
3.外语水平测试。安排在面试环节中进行,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运用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面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15分钟(含外语水平测试时间,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等,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
5.同等学力与跨专业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和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不得与初试科目、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长为1.5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加试任一门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成绩计算
1. 复试成绩
考生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以百分制计分。复试成绩=(考生复试各科成绩之和/复试各科目满分总计)×10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 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以百分制计分。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之和/初试科目满分总计)×100×0.6+复试成绩×0.4
(四)复试流程
1. 确定复试名单。学院根据本学院招生指标和生源情况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名单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统一进行公示。报考我校的统考考生初试成绩除应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还须满足学校划定的学科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计算复试人数不足1人时,进位为1人。请考生及时关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www2.ncwu.edu.cn/yz/)与学院网址上的信息。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考生。
2. 资格审查。
学院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审核小组,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统一使用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审核。
考生需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中,将再次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查核验。请考生知晓并诚信应考。
3.复试。具体复试安排以通知为准。
(1)笔试。统考考生复试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院组织,学院配合。
(2)面试。面试小组采取集中线下面试的方式,随机选定考生次序,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分科目分项目打分,单科目成绩以百分计,之后再按权重换算为总成绩。
4. 报送复试结果。复试成绩和结果经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研招办。
5.公示拟录取名单。由研招办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6.发放录取通知书。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对录取考生信息进行对照校验后,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数据。录取信息经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通过后,通知考生调档并由研招办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调剂工作
具体调剂办法见后期“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学院网站发布的调剂公告。
六、拟录取工作
根据专业计划招生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拟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与外国语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拟录取;若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与外国语科目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拟录取。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学院可视具体情况对已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在调剂系统内拟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监督和争议处理
考生如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环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招办提起申诉。
学院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电话:0371—69127648。
八、其他事宜
(一)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以教育部研招网审核结果为准。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统一使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s://pas.ncwu.edu.cn)。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严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公平公正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七)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研究生院要求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八)本办法由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