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位工作的通知(转发研究生院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5

各培养学院、导师、研究生:

根据学校校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学期)学位工作和节点安排已确定(详见附件1),各培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好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工作,并提前通知研究生严格按照学位工作日程做好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申请等工作,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2022 ~ 2023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安排表

时 间 安 排

工作内容及要求

实 施 者

负责部门

 

3月26日前

(第5周前)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博士研究生

培养学院

 

3月27-47

(第6-7周)

 

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各类研究生

培养学院

学位管理科

 

4月10-412

(第8周)

学位论文(第二次)重复率检测

第一次重复率检测不满足要求的研究生

培养学院

学位管理科

仅限于硕士学位论文。

4月10-414

(第8周)

 

(1)学院进行申请学位人员资格预审

(2)学位论文专家评审

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

各类研究生

培养学院

研究生培养科

学位管理科

博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负责、硕士学位论文学院负责送审。

5月21日前

(第13周前)

反馈专家评审意见,公布“盲审”评阅结果

学位管理科

培养学院

学位管理科

培养学院

 

611

(第16周前)

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研究生

学位管理科

学院研究生秘书

 

6月7日前

(第16周周三前)

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材料至培养学院:(1)学位申请材料;(2)定稿论文

所有答辩通过人员

学院研究生秘书

专业学位办公室

学位管理科

1)学位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2)论文排版须符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3)图书馆收藏论文参见图书馆通知

6月13日前

(第17周周二前)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学位分委员会,报送学位授予表决结果2)推荐校级优秀学位论文

研究生

学院研究生秘书

 

学院研究生秘书

学位管理科

 

616日前

(第17周周五前)

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6月21日前

(第18周周三前)

1)学位申请材料整理盖章

2)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培养学院

优秀论文申请人

学位管理科

培养学院

 

2022年623日前

(第18周前)

完成研究生中期检查、实践环节考核

2021级研究生(研二)

学院研究生秘书

研究生培养科

 

7月上旬

学位材料整理并移交至就业指导科;检查整理并上报学位授予信息

培养学院

就业指导科

学位管理科

培养学院

就业指导科

学位管理科

 

 

备注1、表中为暂定时间,若有变动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2、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后交导师审查,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统一进行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和论文送审,研究生院不接收个人线下论文查重和送审申请

3、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使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具体规定如下:

1)博士学位论文重复率N15%(在排除自引率,即引述作者自己发表的文章所占比例之后,下同),同时学位论文主要章节的文字复制比例应低于30%视为合格,N15%不予送审

2)硕士学位论文重复率N20%视为合格(在排除自引率,即引述作者自己发表的文章所占比例之后,下同),可按正常程序进行论文评阅;20%N30%(含30%)视为有抄袭行为,本人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并写出整改报告,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签字后方可申请论文评阅;30%N40%(含40%)视为有较严重抄袭行为,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并写出整改报告,修改后论文经导师签字认可后进行二次检测,二次检测低于20%合格。N40%不予送审。

   4、学生答辩完成后,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定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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