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委员会
文 件
电力团通[2015]1号
关于对2014-2015学年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素质积分部分工作
补充条例说明的通知
年级团总支、各部门:
为更好地配合校团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分制以及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全面科学地考察评价学生,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针对我院特殊情况,现将学生德智体素质积分测评办法进行细化、补充说明。具体条列如下:
第一条(补):优秀团体部分补充
所在团体被评为院级:优秀团支部、文明班级、优良学风班、最佳组织奖、优秀部门的,负责人(不超过团体人数的10%)记5分,其他成员记2分;
最佳组织奖说明:如“博识杯”知识竞赛,“争鸣杯”班级辩论赛,“班刊设计大赛”“五四红歌”“院运动会”等一系列能展现班级整体精神风貌,考验班级凝聚力的活动,主要负责人(不一定是班委,具体负责人数不超过团体人数的10%)记5分,其他成员记2分;
第二条(补):运动会部分说明:
2.1 所在班级在学院运动会获得团体奖第几名,则按相应名次对应分数只给参与比赛的运动员加分;(备注:第一名等同一等奖;第二名、第三名等同二等奖;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等同三等奖;其他名次均为优秀奖);
2.2 运动会参与分根据所参加项目数量累加,若某项目获奖,则只加获奖分,不加参与分;但参与分累计不超过10分.
第三条(补):社团、协会及四支队伍部分加分说明:
3.1若所在协会或者社团有多个团体奖状,(如校青协、爱之翼、校志联、校记者团等)非负责人,取最高奖状加分、不可累计加分;负责人(需出具相关证明)可累计加分;
3.2关于各种社团,若既是社团干事又是会员,则加一个职务分,社团分另加;(若是社团干事,校里会有加分条,若无加分条,则需社团出具证明)
3.3 自动化爱好者协会,汽车协会,远望天文远望协会等属于科技创新类团体,会员加社团分12分;其它文化艺术类社团,会员加社团分10分。
3.4 院五大协会:青协、辨协、宣协、创协、心协、干事职务为院属学生团体干事,同理校五大协会干事职务为校属学生会团体干事;但五大协会协会长、副会长、组长,其职务分对应院学生会部长、副部长、院属学生团体部长;
3.5电力学院四支队伍(篮球队、足球队、礼仪队、田径队),队长等同于院学生会副部职务,干事等同于院学生会干事职务;
第四条(补):其他补充说明项
4.1 院级优秀宿舍一次加3分,最高不超过9分;
4.2 大一上学期社会实践均不加分,下学期根据具体参加情况加分;
4.3 奖学金一律不计素质分;
4.4电力学院四支队伍(篮球队、足球队、礼仪队、田径队),礼仪队人员参加院级礼仪活动,不加分;代表学院参加校礼仪活动,每次加参与分2分(彩排不另加分);
4.5各班派观众代表参与院级活动,每人每参与一次记0.5分;
各班派观众代表参与校级活动,每人每参与一次记1分;
4.6 担任院学生会干部或干事,职务分为“好”和“较好”两个等级,必须按相应等级加分,不能一概而论;(具体评判标准依据具体考核结果)
注:
所有加分点都需要证明支撑材料(包括参加分、演出分等皆需当时主办活动部门提供证明),若无支撑材料不予加分;
对于对支撑材料造假者,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本年度任何形式的评优评先。
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