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文件
华水电力政〔2016〕3号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
关于举办第二届“华彩杯”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2015〕9号)精神,积极推进高等教育创新创业素质与能力提升,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和扶持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培养和创新创业人才成长,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激发科技创新创业活力,我院定于2016年3月举办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第二届“华彩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创业 引领未来 素质锤炼 怒放华彩
二、参赛对象
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包括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 人,可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在校大学生团队可配备1名指导老师。
三、组织机构
主 办: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
承 办: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团委
四、大赛形式及评分标准
1.大赛形式
比赛分为创新项目和创业项目两组进行比赛。大赛由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组成。
2.评分标准
大赛评分内容由以下两部分组成:创新、创业计划书及实际的取得的成绩(占总成绩的50%);PPT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占总成绩的50%)。
五、大赛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2月29日—3月17日)
学院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条幅、宣传栏、媒体等形式对本次大赛进行宣传,动员师生积极参赛,并在此期间做好报名准备工作,进行市场调研和分析,相关技术知识学习,组合团队,选定项目,认真撰写创新、创业计划书。
2.报名阶段(3月18日—3月21日)
各年级组织好参赛报名。要求有尽可能多的参与量与参与面,每个参赛团队应有教师指导,团队可邀请校外资深专家指导。
3.初赛阶段(3月21日—3月25日)
初赛评审小组对所报作品认真审核,通过初赛,选出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参加决赛。专家团队对入围决赛团队进行指导。
4.决赛阶段
决赛暂定于3月31日举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创新项目: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设优秀指导教师若干。获奖选手和单位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品。
创业项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设优秀指导教师若干。获奖选手和单位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品。
七、有关要求
1.各年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刻认识创新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改革中的划时代意义,以大赛为契机,大力推动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帮助学生树立创新创业观念、明确奋斗目标,有效提升广大师生的创新创业知识能力与素养,教师与管理人员要率先接受创新创业的精神素质训练与知识能力培养,从而推动我院创新创业素质教育,营造创新创业氛围。
2.各年级要认真做好宣传,广泛动员师生参加比赛,按规定时间完成做好参赛选手的报名选拔和培养工作。
3.未尽事宜见附件(创新、创业大赛相关信息及表格)。
联系人:柴延艳 何刚 车轲
电 话:0371-69127641、13253681070、15516920875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第二届“华彩杯”大学生创新大赛相关信息及表格.doc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第二届“华彩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相关信息及表格.doc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