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导师、研究生及有关部门:为了贯彻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与评审的精神,经学校领导研究,从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完善学位论文质量监督机制、提高学位论文“双盲审”评阅效率的管理层面出发,学校从2019届毕业研究生开始,所有参加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部分硕士学位论文将利用网上平台进行学位论文“双盲审”评阅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双盲审”对象
1、所有博士学位论文。
2、统招硕士学位论文,其范围为:
(1)研究生院按学号尾号随机抽取的校级盲审学位论文,数量不低于当年毕业硕士研究生的40%。剩余60%的论文由各培养学院组织盲审或常规评审;
(2)创新基金获得者;
(3)申请提前毕业及延长学习年限者;
(4)导师要求或学生自己提出参加盲审的论文(申请参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必须参加盲审)。
二、时间和办法
研究生院随机抽取。抽取的学位论文将直接送审,不再给准备时间(具体时间请查看研究生学位管理科每学期“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安排表”)。
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论文,其评审结果均于正式答辩前返回,其他时间提交的论文均不保证评审结果返回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