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30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鼓励和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我校研究生,推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设立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基本要求及奖励金额按下列标准:

(一)所学专业类别对应于我校博士授权学科,第一学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被录取为我校对应学科博士研究生,奖励36000元;

(二)所学专业类别对应于我校博士授权学科,第一学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其他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被录取为我校对应学科博士研究生,奖励24000元;

(三)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奖励24000元。

第三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基本要求及奖励金额按下列标准:

(一)推免生

1.“双一流”高校的推免生,被录取为我校对应学科硕士研究生,奖励36000元;

2.所学本科专业类别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其他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的推免生,被录取为我校对应学科硕士研究生,奖励24000元;

3.我校推免生(不含支教团及保留入学资格),被录取为我校对应学科硕士研究生,奖励24000元。

(二)统招生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理工类奖励16000元,其他奖励8000元;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其他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初试成绩在学院当年录取数总排名前20%,理工类奖励10000元,其他奖励5000元;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初试成绩在学院当年录取数总排名前10%,理工类奖励6000元,其他奖励3000元。

(三)调剂生

1.调剂到我校并被录取的“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合格优先录取,理工类奖励10000元,其他奖励5000元;

2.调剂到我校并被录取的其他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成绩超过国家录取线60分以上者(含60分)或者初试成绩在学院当年录取数总排名前20%,面试合格优先录取,理工类奖励6000元,其他奖励3000元;

3.调剂到我校并被录取的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成绩超过国家录取线60分以上者(含60分)或者初试成绩在学院当年录取数总排名前10%,面试合格优先录取,理工类奖励4000元,其他奖励2000元;

4.我校所有专业均留有至少20%的录取指标作为优秀调剂生源备用指标。

第四条  符合条件并完成学籍注册的研究生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申请表》,连同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符合条件者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院。

第五条 学校研究生院负责对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名单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进行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本办法兑现奖励。奖励资金由学校专项统筹。

第六条  优秀生源申请者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追回全部奖励并给予相应处罚。

第七条  本奖励办法不适用于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及独立学院学生,不适用于管理类联考学生,不适用于定向录取类别和非全日制考生。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112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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