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关于2019级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08-17

  为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华水政[2019]2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学生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坚持有利于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综合测评等各项工作。

  组   长:张红涛、李  伟

  副组长:王为术、徐  启

  成   员:王玲花、朱雪凌、任  岩、马  强、熊军华、刘新宇、李忠洋、宋小勇、王亭岭、何小可、郭香静、王志勇、陈立娜

  三、转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学院相关专业有兴趣和专长;

  2、诚实守信,遵守校规校纪,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3、修完本专业第一学期所有课程,课程考核良好;

  4、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优先考虑;

  5、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二)学业条件

  申请转专业(转入、转出)学生,按所在专业第一学期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课程考核合格,平均学分绩点2.5及以上。

  (三)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类型招生形式录取;

  2、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

  3、入学未满一个学期;

  4、专升本各专业;

  5、受学校纪律处分且在处分期内;

  6、已经转过一次专业(含放弃资格);

  7、合作办学类(含一般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普通专业,可以在同类别各专业中申请转专业;

  8、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普通专业,可以在同类别各专业中申请转专业。

  四、报名方法和流程

  (一)2020年8月17日~8月19日,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交至学生本人所在学院。逾期提出转专业申请,学院不予受理。

  (二)8月20日,转出学院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

  (三)8月21日~8月23日,教务处复核后将学生申请表交转入学院。

  (四)8月24日~8月25日,电力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按综合测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将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及全部申请表送至教务处。

  (五)8月26日~8月27日,教务处对拟转入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后,在教务系统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名单及申请表转学生处。

  (六)8月28日~8月30日,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和批准,学生处发放《学籍异动单》,并将审核后的申请表交回教务处。

  (七)8月31日~9月4日,转专业学生持《学籍异动单》完成各项转专业手续,转入新专业学习。

  注:第(一)、(二)项工作采取网络在线方式实施,对于符合转出资格的学生,由转出学院通知其在8月24日之前返校。

  五、综合测评方案

  综合测评采用闭卷考核方式,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综合测评内容涵盖高等数学、物理学基础、时事政治,其中高等数学占70%,物理学基础占20%,时事政治占10%。

  综合测评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10:00-11:30,地点在花园校区、龙子湖校区、线上,学院将于8月23日下午在电力学院网站和电力学院微信公众号同步公布具体教室及线上考试的具体实施方案,请相关学生及时关注,并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按时参加。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注:线上考试仅限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具体由电力学院予以认定。请符合线上考试资格的学生于8月23日上午10点前加入QQ群(群号:814434815,群名:华水电力学院转专业通知群),并准时参加线上考试的相关培训。

  六、拟转专业学生指标数

  学院根据各专业的建设规划和招生规模,结合现有教育资源和办学条件,确定出学院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人数。

  表1 电力学院2019级拟转入学生人数

序号专业拟转入学生人数
1能源与动力工程(水动)15
2能源与动力工程(热动)15
3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72
4自动化类30
5核工程与核技术5
合计
137

 

  七、注意事项

  (一)凡转专业的学生,执行新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领取《学籍异动单》的学生逾期不办理转专业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三)转入新专业后,应补修新专业未修读的课程(与原专业相近或相同课程直接认定,可以不再申请补修),转专业学生须根据相关通知规定合理安排补修课程学习时间。

  (四)转专业的学生应当按所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八、附则

  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电力学院2019级转专业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电力学院。

  附件1: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转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2:电力学院网址

               https://www5.ncwu.edu.cn/dianli/

  附件3:电力学院微信公众号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

2020年8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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