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力学院电子创新协会入驻电力学院大学生社团活动中心。电子创新协会以“要做事先做人,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为基本理念,以“开展科技活动,激发创新思维,提高综合素质”为宗旨,以“培养一专多能的技术应用型创新人才”为目标,采用“自学为主、指导为辅”的学习方式,全面促进会员向高素质、高能力方向发展。
协会致力于领导和团结广大热心于电子设计与制作的同学,挖掘同学们潜在能力和智慧,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发扬团队协作精神,活跃校园学术气氛,为各类电子竞赛及科研创新项目培育输送优秀人才。
据悉,电子创新协会最初成立于2016年9月,由几名有同样兴趣爱好的同学组成兴趣小组,参加各项电子类创新比赛,成立了协会的雏形。随后,在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协会邀请到了学院电子教研室主任——朱安福教授作为协会的指导老师。协会老师以及成员充分利用课余时间,互相学习、交流经验,发扬团队协作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作风,为有能力和专业特长的同学提供发展的机会和平台,为将来从事电子类的研发和创新的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附件一:电力学院电子创新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电子创新协会。
第二条 协会的宗旨为:我们的科创,我们的家。协会受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团委指导,始终坚持“创新出精品”的理念,积极配合电力学院的各项工作,为学院广大青年提供一个培养科技创新型人才的平台。
第三条 协会的目的为:服务学院,服务学生,培养全面发展的科技创新型人才。
第四条 电子协会坚持团结、奉献、科技、创新,以学术与科技创新为主,实行人性化管理,并以新成员思想为主导.本着“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学生成才服务”的指导思想,通过开展各类学术活动及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树立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正确意识,培养学生勤于思考、善于动手、团结协作的良好态度,提高学生的自身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我院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成才环境。
第五条 协会的主要任务及活动内容为:
1、宣传电力学院专业思想,加强创新思想特色建设。
2、定期组织科技文化讲座及热点专题活动,组织专业知识讲座及交流会等。
3、定期组织走进实验室、实验技能培训,开展专业知识论坛;
4、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第二章 协会组织机构
第六条 协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情由集体民主决策。
第七条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另设宣传部、技术部和组织部。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各部门负责人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经院团委批准后生效,并报院团委备案。
第八条 由会长,副会长、部长和副部长组成协会理事会,并定期召开理事会讨论协会各项事务。
第九条 协会的组织机构如有变动要及时向院团委汇报,经院团委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条 协会负责人必须从本协会中产生,并报经院团委同意,协会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为有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2、遵守校规校纪,热心于协会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
4、工作认真负责,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三章 部门职能
第十一条 协会组织机构
协会设有会长、副会长各一名,下设技术部、宣传部和组织部。各部设部长及副部长各一名,干事若干名。另设有由院系指导教师组成的顾问指导委员会。会长、副会长和部长组成协会理事会。各部门职能如下:
顾问指导委员会:指导协会的发展。
会长:负责协会事务的总体组织和统筹,代表协会出席各种会议及宣布协会的各项决定。
副会长:负责协助会长处理协会事务,代表协会出席各种会议及宣布协会的各项决定。负责协会日常事务的安排和处理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技术部:负责对整个协会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对会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开发。制定采购计划和培训计划、选拔优秀会员,管理好实验设备。
宣传部:做好日常管理和会议记录,财务管理,负责起草学期活动计划。负责协会人员档案的管理。积极对外宣传开展交流,与学校其他科技文化协会保持密切联系,邀请教师授课、讲座。
组织部:负责各种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元器件的采购、保管、发放;落实对协会及成员的纪律监督和要求;负责培训的签到,纪律及办公室的卫生值班安排工作。
第四章 协会成员
第十二条 凡取得我校校籍的在校生愿意遵守本章程,参与协会相关动,均可申请加入。
第十三条 会员的权利:
1、具有协会各部门人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阅读协会内部文档和资料并参加协会活动,出席相关会议,参与讨论重大事务。
3、监督协会财务状况。
4、可对协会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
5、可对协会工作开展中的问题以书面材料形式提交有关部门,有权要求撤换不称职的管理人员。
6、有因活动积极、工作出色而受到奖励的权利。
第十四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协会的章程及其他各项制度,服从活动安排和统一领导;
2、准时参加协会举行的各项活动,为协会的发展出谋划策,积极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3、维护协会的团结和声誉。
第十五条 在校生申请加入协会需在协会纳新期间填写入会申请表,并交纳入会费十元。
第十六条 协会成员加入协会后,确须调整部门的,首先经原所在部门部长同意后向理事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动。
第五章 协会活动
第十七条 协会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出具广告、公告等必须署名,署名方式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电子创新协会”。
第十八条 协会成员以电子创新协会为单位参加各类比赛活动时,须先上报协会理事会,经院团委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未经批准,不得擅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电子创新协会”的名义。
第十九条 协会在举行各种活动前,必须向院团委提交申请报告活动方案,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条 协会接受社团管理中心的监督,配合社团管理中心有关人员到场以书面材料形式进行评定存档。
第六章 协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 协会全体成员大会于每学期初及学期末召开,如有必要可另行召开。
第二十二条 各部长可根据需要召集本部人员开会。
第二十三条 所有会议均须进行考勤,不得迟到或缺席。因故不能出席例会或迟到者,需在会前向有关负责人请假,由负责人落实后方可准假,如出现会议应到人员无故缺席或迟到,由理事会按第七章协会奖惩措施追究相关个人。
第七章 协会奖惩措施
第二十四条 协会奖惩制度遵循《普通高等学校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
第八章 协会档案
第二十五条 协会档案属于协会内部资料,由组织部管理,各类档案必须按照类别存放。
第二十六条 协会档案分为人事档案、活动档案、财务档案、会议档案四类,具体如下:
1、人事档案:包括个人履历简介、奖惩情况及其他相关材料。
2、活动档案:包括各项工作记录及档案、活动计划、活动总结、活动文字与图象资料等。
3、财务档案:包括帐目、各种相关票据等。
4、会议档案:包括协会各种会议的记录。
第九章 附则
1、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电子创新协会所有。
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