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规范各类学校、机构收费行为,促进河南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工作。
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工作方案》(附件1)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填写《2023年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2),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23年9月22日前报送至财务处。同时,将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周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69127221
电子邮箱:zxxdbgs@ncwu.edu.cn
地址:综合实验楼南栋1楼105B
附件:1.《河南省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工作方案》(豫市监〔2023〕65号)
附件:2023年自查自纠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