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务报账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3-08-29 来源: 编辑:刘丽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3秋季学期财务工作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1.学校财务投单柜已于2023828日开通,可正常办理报销手续。

2.按照学校经费审批管理办法关于大额资金支付业务以及学校“三重一大”制度有关规定列入年度预算项目内单笔支付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经费支出(不含日常运行经费),须经校长办公会或校党委会集体决议后办理相关报销手续。承办部门须向财务处综合科(综合实验楼106A)提交《大额资金支付申请表》和报销手续,由财务处审核后统一上报校长办公会或校党委会研究。

3.工作日上午财务处集中处理报销业务,一般不接受个人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下午2:30—5:00(周四除外)。

请各位相互转告。


  附件: 大额资金支付申请表.docx


财务处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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