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2012级本科生各专业在校三年的学习情况,为了组织好本年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和推荐工作,推荐免试研究生有关实施细则如下:
一、推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校期间没有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学校任何纪律处分。
2.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排名前20%之内。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日语、俄语通过全国四级考试。
3.综合积分班级前6名且专业排名前15%。
4.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思维能力,以及科研创新潜质和创新精神。
5.身体健康,体育达标。
6.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二)优先条件
1.获全国、省(部)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称号或奖励。
2.曾有二年及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3.具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成果或在省级及以上参加基础课或专业课竞赛获得等级奖。
4.专业基础课成绩优秀(主要指英语、数学、计算机、工程类专业包括力学课程);
5.参与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突出。
6.在校期间服过兵役。
具备上述优先条件者或具有较好培养潜质的,基本条件中2、3条可适当放宽。
二、提交申请材料
1.提交申请表2份、复试小组录取意见表1份、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教务处公章)、个人陈述1份及两位研究生导师推荐信各1份(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
2.各类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经验证后当场返还。
三、推免办法
将按照申请学生的综合积分和面试专家组的考察评价,分别予以合理的权重打分,给出综合测评成绩和综合排名,根据学校下达指标进行推免。
1.综合积分由学习积分与素质积分等构成。学习积分以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成绩证明为准,综合积分以获奖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为依据;满分100分,权重为0.3-0.6;
2.面试成绩以学院组织的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价,含英语口语、专业面试、科研能力等进行综合打分,满分100分,权重为0.4-0.7;
3.综合测评成绩=综合积分×(综合积分权重)+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据此进行排名。
4.综合积分及面试成绩所取权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四、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15年9月14日下午2:30;
2.面试地点:资环学院三楼会议室(花园校区3313室)。
资源与环境学院
二O一五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