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22    浏览:次    发布人:组织部网站管理员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8年度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经过基层党组织一年以上教育、培养、考察,符合党员基本条件的2018年度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内容

党章党规和党建基本知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重大方针政策;国际形势与时事热点;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党风廉政建设等。

三、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二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发展对象自学。

四、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21-25日。地点:在两个校区同时进行。

五、培训要求

1.请各二级党组织于11月21日前报送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2.参加培训的学员,应当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积极参加讨论,并认真完成党校规定的自学内容。

3.严格培训纪律,各二级党校要组织做好本单位的考勤工作。培训期间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请假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领导签署意见,报学校党校批准。

4.培训学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培训资格:培训期间请假超过4学时;无故旷课;迟到、早退2次及以上者。

5.培训结束后,参加人员要根据学习成效,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一篇学习报告,不少于2000字。学习报告要立足工作实际,言之有物,论之有据。学习报告完成后,以支部为单位报送二级党组织备案(电子版+纸质版),党委组织部将组织抽查。

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8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课程表.docx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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