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22    浏览:次    发布人:管理员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发展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确定的2022年度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内容

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重大方针政策、党章党规和党建基本知识、党史教育、“十大战略”政策知识、国际形势与时事热点、国家安全、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教育、党的宗教与民族政策等。

三、培训形式

根据培训实际,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多种形式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各二级党组织分党校负责组织党员发展对象自学,保证学习质量。

四、时间安排

时间:202256- 2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培训要求

1.请各二级党组织于54日下午5点前报送培训人员名单(纸质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电子版发送至zzb@ncwu.edu.cn)。

2.参加培训的学员,应当认真学习,做好笔记,积极参加讨论,并认真完成党校规定的自学内容

3.严格培训纪律,各二级党组织要做好本单位学员的学习过程监督工作,确保学员完成全部学习任务。参训学员不得无故缺席培训,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二级党组织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学校党校批准。

4.培训结束后,组织闭卷考试。参训学员完成全部学习任务后,方可参加考试。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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