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组织路线,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制定开展组织工作的计划及实施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为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2.按照党章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抓好学校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各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探索新时期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
4.负责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换届工作,推进基层党组织的目标管理和规范化建设。
5.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对党员的组织生活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7.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和干部的教育、培养、考察、监督等工作,做好干部的轮岗交流工作。
8.认真做好学校机构设置及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做好科、处级干部的调整、充实、配备和换届工作。
9.做好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和管理工作。
10.加强党校建设,做好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
1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实施对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做好知识分子和人才工作。
12.加强党建理论研究,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13.负责党员、干部的统计工作,适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报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情况。
14.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
15.受理党员、干部的有关申诉,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16.完成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