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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3-05 点击数:

各培养学院:

为加快我校卓越工程师的培养,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卓越工程师项目制招生培养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卓越工程师学院(以下简称“卓工院”)现开展卓越工程师培养指标(以下简称“培养指标”)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领域及方向

1.申报领域:智慧水利

2.申报方向:数字孪生水利、水资源与水生态、水利智能装备与具身智能、水利工程智能建造和智慧运维、河流水沙运动与智能调控等。

二、申报条件

1.认同学校卓越工程师学院工程硕博士人才培养理念和卓越工程师教育认证标准的校内(外)导师均可申报。

2.导师在上述申报方向上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校企协同育人基础。围绕申报方向,团队需有承担的在研纵横向课题(需提供任务书或课题合同、协议等)。

3.培养计划应围绕国家水网、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古贤水利枢纽工程、重点抽水蓄能工程等国家重大重点工程建设需求。

4.导师需推荐2025级研究生参加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经卓工院审核通过后,研究生将获得以下政策支持:参照研究生创新基金标准,资助卓越工程创新项目;参照研究生境外学习交流标准优先资助;顺利完成学业后,卓工学院将面向理事会单位、联培企业优先推荐工程实践和就业;增开设人工智能、工程前沿与工程师文化等课程导师团队将获得以下政策支持:在2026年研究生招生指标中,针对选拔学生所在导师团队,增配招生指标每年支持指导教师至企业进行短期学习交流优先支持专项课程、教材建设等质量工程提升项目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三、申报方式

1.申报团队请于2026312日之前,在“卓工项目管理服务系统https://ncwungce.v.chaoxing.com通过该网址提交注册,注册账号为工号或学号,初始登录密码为注册时所填手机号的后六位+@NCWU”在线填写卓工指标申报信息,填写完成后在系统提交并导出电子版申报书,2026313日前将加盖牵头培养学院(系)公章、联培企业公章(若无公章,可附有效的科研合作协议)、项目成员签字后的纸质版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卓工院招生与学位质量办公室(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北楼408室)

2.申报结果面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其他说明

卓越工程师学院招生指标所招学生,实行卓工院和培养学“双标识管理模式。培养学院负学生教育教学管理的主体责任,卓工院协同原培养学院做好学生校外工作、实践等的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工程师文化教育和实践活动。



卓越工程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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