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招生学院: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研究生院〔2022〕23号)(附件1)要求,做好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时间安排
2022年9月28日—2022年10月20日
2.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各学院根据生源情况自行决定。
3.复试系统
采用线上复试方式的请使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推免生模块(https://pas.ncwu.edu.cn/gl)。
4.资格审查
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研究生院〔2022〕23号)(附件1)要求执行。
5.综合复试
(1)各研究生招生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login.jsp)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布准予复试的通知,并负责通知复试的具体内容、要求、时间及地点等。为方便考生,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可在推免工作开始后视考生报名情况安排多次复试,复试安排由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在其网站上提前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及学科要求参加复试。
(2)综合复试主要内容包括: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专业课及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特长与兴趣、身心健康状况等。
6.拟录取
(1)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网上确认接收“待录取通知”才能完成录取流程。
(3)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
(4)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5)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
7.材料报送
(1)完成录取流程后,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在10月21日前将拟录取名单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研究生院412A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yanzb@ncwu.edu.cn,报送材料格式参照附件2。
(2)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自行在研招网后台下载拟录取考生相关材料并留存备查。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