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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
时间:2025年04月07日 09:39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要求

 1. 接收调剂考生的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学制定本学院调剂录取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学院调剂工作办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通过学院招生网站公布。在“学院调剂工作办法”中,应明确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咨询渠道等信息。“学院调剂工作办法”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

 2. 各学院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发布须考生确认待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须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后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学院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

 二、条件要求

 1.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 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 要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亦注重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亦注重考生的一贯表现。

 5. 其他调剂要求按照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工作程序

 1. 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余缺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相关调剂信息。

 2. 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调剂服务系统”,准确填报调剂志愿等信息。

 3. 招生学院根据调剂专业要求审查调剂考生资格,根据调剂考生的学业情况,综合考虑初试科目及成绩、报考专业、本科专业、培养潜质等因素,遴选复试考生归入备选库。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通过“全国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4. 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同意接受我校复试,并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复试。

 5. 学校审定招生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通过“全国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我校待录取通知要求的时间内,通过“全国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接受我校待录取。

 四、其他事宜

 1. 各招生学院要提高站位,加强领导,严格调剂工作程序,严肃调剂工作纪律,严把调剂生源质量,全心全意服务调剂考生,确保调剂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 调剂复试形式、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内容及要求、成绩计算方法等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调剂复试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3. 我校所有接收调剂专业的相关信息以“全国调剂服务系统”为准。

 4. 凡发现考生有任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要求的情况,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考生的拟录取资格。

 5. 监督电话:0371—65790989(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371—65790233(校纪委)。

 6.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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