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华水政〔2022〕139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研究生院〔2023〕15号)的精神,现将我校2024级统招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以下简称“师生双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双选范围
经我校正式录取的2024级统招硕士研究生和具备2024年硕士生招生资格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参与本次师生双选。
二、双选原则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及双方自愿的原则,稳妥有序做好本次师生双选工作。
三、双选流程
1. 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师生双选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2. 公布导师名单。各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具备2024年硕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及导师简介。
3. 确定招生指标。各单位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综合考虑导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情况、承担在研科研项目层次与数量、科研项目资金到账情况、育人成效等因素,合理确定导师招生指标数,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gms.ncwu.edu.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导师招生指标分配。
4. 开展线上双选。师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s://pas.ncwu.edu.cn,以下简称“招生系统”)进行双选。
四、双选办法
本次师生双选共有3轮。第1轮师生双选,学生通过“招生系统”首次选报意向导师,导师经系统确认指导关系;第1轮过后,未被导师选定的学生和未达到招生限额的导师进入第2轮双选,双选方法同前;同理,两轮过后进行第3轮双选。三轮过后,仍未被导师选定的学生和未达到招生限额的导师由学院调配完成师生双选。
五、时间安排
(一)材料审核
8月4日前,各单位将实施方案、2024年具备硕士生招生资格导师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最高学历、最高学位、职称、职务等信息,样表见附件)及通过“管理系统”提交的招生指标分配结果报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纸质版材料须加盖学院公章,电子文档发至yanzb@ncwu.edu.cn)。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各单位须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实施方案,同期导师须通过“管理系统”确认名下招生指标数量。
(二)线上双选
1. 第1轮双选
(1)8月7日,学生选导师(学生选报意向导师)。
(2)8月8日,导师选学生(导师确认指导关系)。
2. 第2轮双选
(1)8月9日,学生选导师(学生选报意向导师)。
(2)8月10日,导师选学生(导师确认指导关系)。
3. 第3轮双选
(1)8月11日,学生选导师(学生选报意向导师)。
(2)8月12日,导师选学生(导师确认指导关系)。
4. 学院调配
8月14日前,学院通过系统调配完成三轮双选过后未被导师选定的学生和未达到招生限额的导师之间的双选工作(学院在调配前须充分征求这部分学生和导师的意见)。
5. 结果确认
8月16日前,各单位通过“招生系统”确认师生双选结果。
六、其他事宜
1. 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师生双选工作直接关系师生切身利益,请各单位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本次师生双选工作。双选结束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师生指导关系。
2. 严格招生资格审核。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在2023-2024学年中,出现所指导硕士生学位论文评阅不通过及在河南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不得参加本次师生双选。
3. 落实指标倾斜要求。各单位在分配招生指标时,应向河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河南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负责人及主要成员、河南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河南省研究生创新之星”指导教师、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一等奖及以上)的研究生的指导教师适度倾斜;在分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指标时,应向省校两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负责人、河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教学案例项目负责人、承担较多校企合作横向项目教师适度倾斜。
4. 重视行业导师作用。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由校内导师和校外产业(行业)导师共同指导(校内外导师均可作为第一导师,均须参加师生双选),本次须完成学生与第一导师双选,学生与校外产业(行业)导师双选最迟须在2025年2月底前完成。
联系人:贾艳昌、郝铖文,电话:0371—65790989
附件1:XX学院2024年具备硕士生招生资格导师名单(校内导师)
附件2:XX学院2024年具备硕士生招生资格导师名单(校外导师)
研究生院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