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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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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26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党委(党工委)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各普通高校: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 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新时代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贯彻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和教育部等十七部委《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和大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1.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面向新生开设不少于2个学分(32-36学时)的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开设更多样、更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选修和辅修课程,经常性开展专题讲座和团体心理辅导;积极改进教学方法,通过线下线上、案例教学、翻转课堂、行为训练、心理情景剧、心理拓展活动等多种形式,激发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支持鼓励心理教师申报“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技能大赛,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2.拓展心理健康教育新途径。利用网站、公众号、广播、宣传栏等传统平台,积极进驻抖音、B站等大学生广泛关注的新兴媒介,组织创作展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精品和公益广告,通过短视频、现场直播、在线互动等新型传播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培育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心理健康意识。

3.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德育心、以智慧心、以体强心、以美润心、以劳健心,充分发挥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校园文化活动对心理健康的促进作用,每年举办心理健康教育月(周)、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大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积极举办师生交流会、团体心理辅导、心理运动会、心理征文、心理沙龙、心理剧表演等贴近学生校园生活的活动,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实效。

二、开展心理健康测评

4.增强心理测评广度和精度。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全覆盖、多频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健康总体水平和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并对学生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有效加以疏导和干预;新生入校时,学校要组织全体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形成客观全面的心理普查报告并按要求上报测评结果;在开学返校、离校实习等重要时段增加心理普查频次和范围,动态测评心理危机情况。

5.提高心理测评信度和效度。完善心理测评方式,选用权威适用的测评量表工具,针对测评结果可采用更有针对性的测量工具进行二次评估,增强测评结果的准确度和可信度;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分级分类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方案。

三、健全危机预警体系

6.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和快速反应机制。学校出台心理危机预防及干预办法和危机干预流程,充分发挥“学校-院系一班级一宿舍/个人”四级预警防控体系作用,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建立零报告制度。辅导员、班主任定期走访学生宿舍,院系定期研判学生心理状况。增强同伴支持,充分发挥朋辈帮扶作用,依托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党团骨干、学生寝室长等群体,重点关注学生是否遭遇重大变故、重大挫折及出现明显异常等情况,及早分类疏导各种压力。

7.建立心理危机预警库。加强大学生心理危机日常动态监测,实行心理问题会商研判制度,重点关注面临学业就业压力、经济困难、情感危机、家庭变故、校园欺凌等风险因素以及校外实习、社会实践等学习生活环境变化的学生。对较严重心理障碍、患精神疾病及病后康复的学生进行精准跟踪服务,制订针对性帮扶措施,实现危机学生闭环管理。

8.完善复学评估机制。高校应成立由院系分管领导牵头,心理咨询师、精神专科医师、辅导员、法务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心理评估小组,对因心理问题或精神疾病休学的学生,在复学前进行严谨规范的心理评估,出具客观意见。视情心理问题严重程度,可适当增减小组成员构成。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9.明确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身份定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是指在学校专职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人员,各高校应参照专任教师聘任的待遇和保障,与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建立人事聘用关系。

10.配齐专兼职教师队伍。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兼职教师为补充,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素质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专职教师应具有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学历和专业资质,按师生比(包括研究生)不低于1:4000的比例配备,且每校至少配备2名;兼职教师须具备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培训经验,按照师生比(包括研究生)1:500标准配备,且每周承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相关咨询工作半天以上或每年30小时咨询量。

11.畅通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发展渠道。各高校要完善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机制,职称评审可纳入思政、专职辅导员系列或实行单独评审;开设有教育学、心理学、医学专业的学校,可同时纳入相应专业序列;专职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需充分考虑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和特殊性,将心理方面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列入专职教师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范围;兼职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计入教学工作量,评定职称时可认定为具有学生工作经历。

12.加强心理工作队伍培训。将专职教师的培养计划纳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专职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参加至少2次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兼职教师每年应接受不低于15个学时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3年内应参加市级以上培训1次以上;每年组织班级心理委员、心理信息员开展不低于20个学时的心理健康基础知识及心理健康教育技能培训;应适时安排专兼职心理咨询师接受督导,并提供经费支持。

五、构建多元化联动机制

13.强化家校育人合力。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通过开设“家长课堂”等方式定期面向家长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实效;构建家校协同干预机制,及时了解学生是否存在早期心理创伤、家庭重大变故、亲子关系紧张等情况,帮助家庭建立心理支持系统,如学生出现自杀自伤、伤人毁物倾向等严重心理危机时,及时协助家长送医诊治。

14.完善校医合作机制。强化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合作,完善早期预防、早期干预和及时治疗机制,规范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服务,畅通从学校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有校医院的高校,校医院可根据《河南省综合医院精神科基本标准》设立精神科门诊,聘请精神卫生医师坐诊,及时指导有较为严重心理精神障碍学生到精神疾病医疗机构就诊;无校医院的高校,可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立远程诊疗机制,联合开展线上心理问题评估和就诊指导。

六、推动科研成果应用

15.培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室。各高校要充分调动校内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团队,培育校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室,努力形成一批优秀心理健康工作成果。

16.注重科研成果转化。高校应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践开展科学研究,并给予经费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置学生心理健康实验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研究,并将成果应用到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等领域,提升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水平。

七、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17.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建立校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督导落实;学校党委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研究议事范围,定期听取心理健康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要求,持续加大政策、师资、经费、场地等方面支持力度,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正常开展;将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教学、心理危机干预、条件保障等纳入高校改革发展整体规划,纳入人才培养体系、督导评估体系和文明校园测评体系,作为高校办学水平评估、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巡视巡察重要内容及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18.加强工作力量。明确承担校级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的机构,负责协调全校学生(包括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学校领导力量、思政力量、专业力量、管理力量、服务力量要主动下沉到学生中间,发挥好辅导员在“一站式”学生社区中的心理疏导作用,及时了解学生在人际交往、恋爱情感、集体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谈话、团体辅导等,对出现高危倾向苗头的学生及时给予干预帮扶,提升心理健康服务实效,形成心理育人合力。

19.落实薪酬待遇。各高校要规范专兼职心理咨询师选聘和管理,加大心理健康教育队伍激励保障力度,明确专兼职心理教师开展的心理辅导与咨询、团体辅导、讲座和督导等工作应按学校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认定教学工作量,给予合理报酬。

20.保障工作经费。各高校要保证必要经费投入,年度预算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应据实保障、足额拨付、专款专用,不能随意占用、挪作他用或因迎检进行临时划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