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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节假日放假及学校值班安排的通知
供稿:校办网站超级管理员 更新时间:2017-02-15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节假日放假及值班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一、节假日放假安排
   (一)清明节:4月2日~4日放假,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上课(上4月3日星期一的课)。 
   
(二)劳动节:4月29日~5月1日放假,共3天。
   
(三)端午节:5月28日~30日放假,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上课(上5月29日星期一的课)。
    
二、值班安排
    本学期学校值班工作,各处级单位行政负责人(党务部门由本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值班时段内的值班安排。原则上要求值班人员为处级干部,确保按时值守。
    工作日期间(含午间和夜间)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值班。上班时间值班电话:69127202,午间和夜间值班电话:65790707。
    节假日期间(含周六、周日、国家法定节日)白天实行各单位轮流值班,时间为8:00~18:00。花园校区值班地点:办公楼130房间,值班电话:61176931;龙子湖校区值班地点:文体活动中心224房间,值班电话:65790707。夜间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值班。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处级单位值班安排表见附件。
    
三、值班要求

   (一)严格落实三级值班带班制度。实行校领导、各处级单位负责人、处级干部三级值班带班制度。
   
(二)强化值班人员岗位职责。值班人员接听电话、接待来访要热情周到,做好详细记录(来电、来访单位名称、人员、联系电话、工作要求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向带班领导请示报告,积极应对,妥善处置。
   
(三)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带班领导要保持联络畅通;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值班人员应为处级干部,要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严禁脱岗漏岗替岗现象。校领导和校长办公室将对值班情况进行电话抽查和实地检查,对脱岗漏岗替岗者将进行督查通报。
   (四)做好值班交接。上一班值班人员负责通知下一班值班单位负责人,并做好值班室钥匙的传递,及相关事项的交接工作。其中:节假日(含周六、周日、国家法定节日)第一天值班单位,请于放假前一日至校长办公室(文体活动中心206办公室)领取值班室钥匙;节假日(含周六、周日、国家法定节日)最后一天值班单位,请于假后上班第一日上午将值班室钥匙送回校长办公室(文体活动中心206办公室)。
    校办联系人:姚建斌,电话69127202。
    附     件: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处级单位值班安排表.docx

 

                                                          校长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