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及本学期值班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一、节假日放假安排
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上课(上9月16日星期五的课)。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上课(分别上10月6日星期四的课和10月7日星期五的课)。
2017年元旦:2017年1月1日放假,具体调休安排另行通知。
二、工作安排
本学期学校值班工作,责任落实到各处级单位,各处级单位行政负责人(党务部门由本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值班时段内的值班安排。原则上要求值班人员为处级干部,确保按时值守。
工作日期间(含午间和夜间)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值班。上班时间值班电话:69127202,午间和夜间值班电话:65790707。
节假日期间(含周六、周日、国家法定节日)白天实行各单位轮流值班,时间为8:00~18:00。花园校区值班地点:办公楼130房间,值班电话:61176931;龙子湖校区值班地点:文体活动中心224房间,值班电话:65790707。夜间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值班。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处级单位值班安排表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三级值班带班制度。实行校领导、各处级单位负责人、处级干部三级值班带班制度。
(二)强化值班人员岗位职责。值班人员接听电话、接待来访要热情周到,做好详细记录(来电、来访单位名称、人员、联系电话、工作要求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向带班领导请示报告,积极应对,妥善处置。
(三)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带班领导要保持联络畅通;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值班人员应为处级干部,要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校领导和校长办公室将对值班情况进行电话抽查和实地检查,严禁脱岗漏岗替岗现象。
(四)做好值班交接。上一班值班人员负责通知下一班值班单位负责人,并做好值班室钥匙等相关物品的传递,及相关事项的交接工作。其中:节假日(含周六、周日、国家法定节日)第一天值班单位,请于放假前一日下午下班前至校长办公室(文体活动中心206办公室)领取值班室钥匙;节假日(含周六、周日、国家法定节日)最后一天值班单位,请于假后上班第一日上午将值班室钥匙送回校长办公室(文体活动中心206办公室)。
校办联系人:朱凯,电话69127202。
附件: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处级单位值班安排表.docx
校长办公室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