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华水政[2017]101号)部署,各学院将于6月9日—14日举行2017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活动,为保障活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活动场地为花园校区文体活动中心和龙子湖校区第一报告厅、第四报告厅。校长办公室根据各学院申请,已对活动场地进行了统筹安排(场地使用顺序见附件1)。
二、校长办公室制作主席台背景,并将国歌、校歌、背景音乐等资料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各学院副书记信箱。
三、校长办公室负责活动场地灯光、音响和话筒准备工作。
四、请各学院做好领导、师生邀请工作和学位授予仪式所需服装准备工作。建议各学院邀请毕业生家长代表参加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活动。学位授予仪式仪程可参考《毕业生学位授予仪式基本仪程》(见附件2)。
五、鼓励各学院撰写具有本院特色的讲话稿、发言稿。活动结束后,请将领导讲话稿、师生及家长发言稿、活动照片电子版于6月16日(周五)12:00前,发送至校长办公室龚之冰办公系统信箱,由校长办公室整理汇编成册。
六、请各学院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安全应急预案工作,积极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作为一种重要活动,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最后一个庄重的环节,也是学生对学业生涯的独特回味,更是学生与学校情感联系的重要形式。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筹备,安全有序地组织开展好本院2017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活动,为2017届毕业生留下美好的回忆。
校长办公室联系人:李乾,联系方式:69127202 15136216399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附件1:2017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活动场地使用顺序表
时间 | 花园校区 | 龙子湖校区 |
学 院 | 地 点 | 学 院 | 地 点 |
6月9日上午 | 电力学院 | 文体活动中心 |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 第一报告厅 |
软件学院 | 自定 | 建筑学院 | 第四报告厅 |
6月9日下午 | |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第一报告厅 |
6月10日上午 | | | 管理与经济学院 | 第一报告厅 |
6月11日上午 | 土木与交通学院 | 文体活动中心 | 外国语学院 | 第一报告厅 |
6月12日上午 | 水利学院 | 文体活动中心 | 信息工程学院 | 第一报告厅 |
|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第四报告厅 |
6月13日上午 | 机械学院 | 文体活动中心 | |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自定 | | |
6月14日上午 | | | 国际教育学院 | 第一报告厅 |
| |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第四报告厅 |
附件2:毕业生学位授予仪式基本仪程
背景音乐响起,毕业生从指定一侧走上主席台(毕业生学位帽流苏在右侧)→向学院学位授予人鞠躬致谢→学院学位授予人与毕业生握手→学院学位授予人向毕业生授予学位证书→学院学位授予人将毕业生学位帽流苏从右侧拨移到左侧→合影→毕业生鞠躬致谢→毕业生从主席台另一侧回到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