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提高思想重视程度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始终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决杜绝松懈麻痹、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形势,充分认识变异病毒传播特性和秋冬季疫情防控的重点难点,科学调整防控策略,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管理,严格执行,责任到人,适时开展实战演练,确保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和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做好有关问题处理。
二、进一步做好师生等有关人员信息排查管控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外省市入郑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对国庆假期以来到过近期发生疫情地区或者接触来自相关地区人员的师生员工、安保人员、临时用工人员、餐饮工作人员、物业工作人员、商业场所工作人员、基建施工人员进行全面排查,人员全覆盖,详细掌握行踪信息,密切关注身体状况;同时要了解学生家长、教职员工亲属等人员的行踪信息。尚未返校的上述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已返校的主动向学校报告,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并积极配合属地做好流调、管控等相关工作。排查时间为本校2021 年 10 月份以来有省外旅居史的来(返)郑上述人员,确保不漏一人。重点排查四类人员,第一类,已返郑但未落实排查管控人员;第二类,已返郑且已排查但管控措施未落实到位人员;第三类,仍在涉疫风险地区尚未返郑人员;第四类,密接、密接的密接、确诊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时空伴随者以及经研判确定的高风险人员。排查出来的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分类精准掌握师生员工行程轨迹。有阳性病例所在城市旅居史的师生员工,要主动向学校报备。
三、进一步加强校园防控措施
1.学校继续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进入校门扫码、测温、登记、消杀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2.学校严控校外人员进校,因工作需要确需入校的,各单位应至少提前一日经由学校办公系统报学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组审批并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备案,经保卫处查验备案表、健康码及体温正常后,由校内接洽单位工作人员接入校园;未经学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组审批、没有校内接洽人员的不得进入校园。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3.省外人员来访,进校前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学校原则上不接待中高风险地区或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访。
4.校内举办大型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严格实行审批制,原则上不举办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确需举办的,近期尽量采取线上方式。举办聚集性大型活动实行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双报告制,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同时,要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数、缩短活动时间,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凡14天内有中高风险、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健康码异常人员、尚在健康监测等管控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省外来校参加活动人员,需查验入会场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涉及近期出现疫情地区的学术交流、学习培训、考察调研、实习实训等活动,一律暂停或暂缓。
5.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卫生间、图书馆等重点场所和各类公用设施、物品的清洁消毒,加大高频接触使用部位消毒频次,保持校内场所及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做好校车消毒,乘车人员要进行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6.加强对校内临时用工人员、餐饮工作人员、物业工作人员、商业场所工作人员、基建施工人员、安保人员、固定快递人员等日常管理和健康监测,减少人员流动,非必要不外出。对经常出入校园的上述人员近期进入校园需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发货地址为国(境)外的快递和冷链快递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快递车辆和快递物品必须进行消杀。临时性快递人员、外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7.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每日体温检测工作。学生就餐实行分时分段错峰分散就餐,排队保持间隔一米的安全距离。身体不适者及有发热症状人员严禁进入食堂。不采购进口冷链食品以及来源不明的食材。
8.校园内各药店暂停退热药销售,对购买抗生素、抗病毒和止咳类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9.坚持多病共防,建立完善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制度,结合秋冬季常见呼吸道、肠道等传染病特征,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处置,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降低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风险,进一步提高防控的针对性、时效性。
10.要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及早排查风险和隐患,严防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
四、进一步提高个人防护意识
11.所有教职员工坚持近期非必要不离市、不出省、不跨区流动,学生非必要不离校的原则,确需外出的,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外出过程中,严格遵守旅居地疫情防控政策,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12.师生员工要坚决杜绝麻痹侥幸心理,减少外出,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少流动,保持社交距离。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特别是进入校门、校内公共场所要全程佩戴口罩,持续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不适症状,及时向学校报告,尽快到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并做好就医途中的个人防护。
13.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要按照属地要求,落实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等措施,相关措施未解除前,不得进入校园。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