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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报送2021年度责任目标的通知
供稿:校办网站超级管理员 更新时间:2021-03-03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1年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和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切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开好局起好步,现就制定2021年度责任目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在制定《2021年度责任目标》时,要深入贯彻落实学校2021年度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按照《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1年工作要点》(华水党〔2021〕4号)要求,逐项逐条对照制定目标任务,对能够量化的目标予以量化,同时体现发展的持续性,要与主管校领导及有关单位充分沟通,确保责任目标科学、合理、务实。

二、党委组织部、学科建设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人事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除制定本单位的责任目标外,还要分别制定学校在党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总目标,并与各教学科研单位沟通协调,把目标分解到各教学科研单位,汇总后一并报送。各教学科研单位不再单独报送,但要配合上述部门拟定好本单位相关目标。水利行业监管研究中心、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中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究院、河南河长学院需单独制定本单位年度责任目标。

三、以上材料经主管校领导审核后,请于2021年3月11日上午12点前,通过本单位负责人办公系统电子邮箱将2021年度责任目标报送至校长办公室。

联系人:陈庆玲   联系电话:69127670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1年3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