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期间出入措施,现就临时出入证明管理通知如下:
1.临时出入证明实行审批备案制。相关单位办理临时出入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龙子湖校区所在单位到校长办公室审批备案(加盖校长办公室公章的仅限出入龙子湖校区使用);花园校区所在单位到花园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审批备案(加盖花园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公章的仅限出入花园校区使用)。备案时,相关单位需提供书面临时出入证明办理理由,确保工作必须。
2.封闭管理期间,相关人员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工作证、临时出入证明,经扫码测温正常后进入校区。其他证件、证明不得作为出入校区的凭证。
校办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371-69127202;花园校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罗少功,联系电话:18539933187。
以上措施自2022年5月6日0时起执行。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