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
供稿: 更新时间:2025-10-13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校党委、行政决策部署及有关指示精神;协助学校领导统筹安排有关工作日程、办理综合性事务及日常办公事务服务工作。

2.组织、参与起草学校综合性行政有关文件,审核各部门代拟的学校行政文件;组织、起草学校行政有关会议纪要、决定及重要报告、讲话等综合性文字材料。

3.负责省部共建及其他重大合作事宜。

4.负责上级行政公文接收、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校内行政公文的接收、运转、管理和印发工作;负责行政公文立卷归档工作。

5.组织校长办公会议,安排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管理工作。

6.围绕学校行政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开展调查研究,为校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调查了解基层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对典型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了解掌握有关信息。

7.负责学校行政有关部署的协调沟通和督查督办工作;参与学校重大改革协调实施工作;对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处理解决。

8.负责学校行政大型综合性活动、会议的组织和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学校值班室管理和值班安排工作。

9.负责学校行政综合信息、综合统计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及学校相应部门信息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学校年鉴、大事记等材料的编纂工作。

10.负责学校行政印章和行政主要领导印鉴的管理;负责校属二级单位行政印章的刻制、启用或销毁等工作;出具学校介绍信和有关证明。

11.负责学校公务车辆、办公系统、政务公开系统等管理维护工作。

12.负责校长信箱管理及其师生、群众有关信访接待处理工作。

13.负责学校行政对外协调沟通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