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省委宣传部、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联合举办“和谐中原”书画、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通过举办书画、摄影比赛活动,歌颂社会主义新农村发生的巨大变化,展示构建和谐中原取得的伟大成就,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做出积极贡献。
二、投稿内容
以反映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和谐社会为主要内容的书法、绘画、摄影作品。
三、投稿要求
1、书法作品诗、词、联、赋、文等均可,字体风格不限。作品最长不超过6尺,以竖式为宜,草书、篆书另附释文。
2、绘画作品国画、油画、工笔均可,山水、人物不限。国画、工笔画最大不超过四尺宣,尺幅、宽不超过1.5米。
3、摄影作品在14寸以上,黑白均可。
4、所有投稿作品请勿装裱,投稿作品件数不限,每位作者只选出1件作品参评,选送作品不予退回。
四、奖项设置
本次书法、绘画、摄影各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集体组织奖。一等奖各5名,奖金各800元;二等奖各10名,奖金各600元;三等奖各50名,发纪念品。所有获奖作者均颁发证书。组织奖若干名,颁发奖杯。入选作品颁发入选证书。所有获奖作者均赠送本次大赛作品集。获奖和入展作品将于12月在郑州展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将邀请名画作品参展。
五、征稿日期
请将参赛作品于2007年12月6日前送交校党委宣传部(校行政楼323房间)。联系电话:69127207。
党委宣传部
200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