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校文明办7月8日的通知,要求各院系、各单位于7月17日前更新各自管理的宣传栏内容。7月18日文明办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1、未更新内容的院系和单位:土木与交通学院、机械学院、环境与市政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法学系、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处、水利馆、动力馆、结构厅、总务处、校团委、后勤服务总公司饮食中心、学寓中心、校医院。
2、已更新内容的宣传栏多数制作不合格,已经出现鼓泡、翘边等现象,展览效果不符合要求。
根据创建工作进度,要求未完成布展的单位及橱窗损坏未维修者最迟于7月25日前更新布置、维修完毕。展览内容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精神文明建设主题,具体内容可参考校园网主页精神文明建设专题栏目考评细则,下沉广场附近橱窗展览内容原则上仍按7月8日通知要求安排。展览板材要求用受晒不起泡、不翘边、不变形的KT板,至少保证一个月不变形,以保证展览效果。已发生变形的也要求在7月25日前更新完毕。
校文明办
200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