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单位2005-2008年度本单位及教职工所获校内外荣誉证书、奖状和奖牌(奖杯)等材料逾期未送交文明办。请于7月11日(周五)上午12:00以前将材料送交校文明办(行政楼323房间)。校外表彰、奖励交原件,校内表彰、奖励交A4纸复印件。另交电子档一份,格式见附件。
未交单位:
机关党总支、关工委、校长办公室(包括校领导)、档案馆、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国际教育学院、审计处、发展规划处、基建处、总务处、校办产业管理处、离退休职工管理处、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建筑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电大试点办、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学报编辑部、勘察设计研究院
校文明办
200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