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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三新”大讨论第二阶段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华水党[2008]48号)要求,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9月23日前将第二阶段工作总结及民主生活会情况报校大讨论活动办公室。联系电话:69127207,69127208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三新”大讨论活动办公室 200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