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华水党〔2007〕59号文)的规定,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08年度文明单位、文明教工的考核评选活动。校文明办在2008年12月30日和1月6日已经通过网络及电话分别发出通知,大部分单位积极响应,向校文明办提交了申报表、自评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我校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及保持(通过年度复查),需要各单位创建活动材料的积累和汇总作为重要支撑,但截至目前仍有少数单位没有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按照通知时间要求,校文明办近日将组织文明单位、文明教工的考核评选,要求没有提交文明单位申报表的各单位在2月23日(星期一)下午6:00之前向文明办提交本单位200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专项总结和相关支撑材料(相关表格见校园网主页通知栏目,2008年12月30日),逾期不报的取消今年参评资格。凡在本年度被取消参评资格的单位两年内不得再次参评,同时与该单位教工文明奖的发放挂钩。
特此通知。
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