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及广大校友:
为建设高品位的校园文化,进一步塑造大学精神及大学形象,为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凝聚力、激发“爱我华水”的深厚情感,挖掘我校深厚的办学底蕴和人文内涵,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现决定在全校师生员工范围内开展征集龙子湖校区主要建筑物及主干道路名称的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内容
1、道路:目前已经投入使用的主干道,未来可能规划的道路(以平面图为准,见附件)。
2、建筑物:目前已建成、正在建设以及未来规划的主要建筑。
3、家属区、景观湖、假山、广场以及其他标志性地点和设施。
二、命名要求
1、基本原则:规范化、系统化、序列化。科学、合理构建名称结构体系,体现各类命名的整体性,体现学校地理、历史、传统和专业特色。
2、注重内涵:命名要有一定的文化内涵,能够融合我校“情系水利、自强不息”的办学精神,能够折射我校近60年来形成的优良办学传统、奋斗历程和办学特色。
3、与时俱进: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能够体现华北水院在新的发展历史时期的雄心壮志、战略规划,能够反映我校蓬勃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
4、语言凝练:命名用语要系统一致,响亮易记;要格调高雅,底蕴浓郁,对于学生的成长成才具有激励作用,对学校的长远发展具有昭示作用。
5、融为一体:命名应综合考虑建筑物和道路本身的功能,区位感要强,对所在方位有标示作用,且风格与周边的建筑物、景色、校园整体协调一致。
6、字面要求:用汉语命名,言简意赅、寓意深刻。每个命名一般应由1至5个汉字组成,如“北京路”、“致远楼”。对某一个建筑物或者道路的命名不超过2个。对每个命名的基本理由要作简要说明(200字以内)。
三、征集活动的对象、时间及方式
1、征集对象:全校师生员工及广大校友。
2、活动期间:2009年7月——9月10日。
3、征集方式:本次活动采取网上提交的方式。
可个人投稿,也可以集体投稿。校属各单位可在本单位内开展相关主题活动,经过初选后以单位名义投稿;在提交命名方案时须注明姓名、所在单位(或班级)、日期及联系方式。
四、评比与奖励
校园道路、建筑物等设施的命名工作,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学校“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对学校的发展起着凝聚人心、振奋精神、展示风貌和特色的作用。为此,学校将成立“龙子湖校区道路、建筑物等设施冠名征询工作小组”,对征集的命名方案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报学校审定。
如选中稿件出现雷同的,以最先登记为准。命名方案确定后,学校将通过一定形式公布命名结果。命名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学校将对所采用的命名作品颁发命名纪念证书并予以奖励。初步确定设置一等奖1名,奖励500元,二等奖3名,奖励300元,三等奖5名,奖励200元。
联 系 人:周俊胜
联系电话:(0371)69127568 65790232(传真)
党委宣传部
校文明办
200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