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河南省省机关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书法绘画摄影展的通知
日前,省直文明委、省委省直工委、省文联决定举办河南省直机关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书法绘画摄影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河南省直机关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书法绘画摄影展设立组织工作委员会。
(一)顾问
陈全国 省委副书记、省文明委主任
(二)组织工作委员会主任
曹维新 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直文明委主任
(二)组织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
王 群 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省直工委书记、省直文明委常务副主任
吴长忠 省文联党组书记
马国强 省文联主席
李汴霞 省委省直工委副书记、省直文明委副主任
二、征稿范围
省直和中央驻郑各单位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均可投稿。征稿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15日。
三、征稿内容
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内容要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这一主题,大力歌颂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充分抒发爱党、爱国、爱民的情怀,展现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发进取的精神,反映火热的现实生活,体现时代的主旋律,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富有新意。
四、征稿要求
(一)作品规格。1、书法、绘画作品:书法和绘画作品艺术风格不限,尺寸最长不超过6尺,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字著名作者单位、真实姓名。报送的书法、国画作品不要装裱,其它画种要用镜框装饰。未入选作品评选结束后退还,参展作品展览结束后退还。2、摄影作品:黑白、彩色不限,数码、胶片不限,交8寸以上照片,作品的背面必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单位、作者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是自己创作的作品。凡参展作品,由组委会办公室通知作者报送底片或电子文件,统一制作后退还。
(二)不收硬笔书法作品;凡参加过省级以上书画、摄影展的获奖作品请勿选送;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参展作品以各种方式扩大宣传(不另付稿酬)。
五、展出时间、地点
本次展览由评委会从各单位上报的作品中选出300幅作品(其中书法120幅、绘画100幅、摄影80幅),评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组织奖若干名,于10月份在河南省文联展出,同时将参展作品结集刊发,以扩大宣传。具体展出时间另行通知。
六、有关事宜
本次展览为省书协、省美协、省摄影家协会的一次重要的省级展览、非省书协、省美协、省摄影家协会会员的参展者可作为申请加入省书法家协会、省美术家协会、省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希望我校教职员工积极踊跃参赛。请于2009年9月14日前将作品报送到校党委宣传部(行政楼323房间)。
党委宣传部
2009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