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宣传标语、标识和提示语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4-13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全校师生员工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热情,促进我校创新文化建设,引导师生员工自觉践行文明行为,形成讲公德、守法规、尽责任、促和谐的文明道德新风尚,营造万众一心群策群力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浓厚氛围,校文明办决定面向全校公开征集我校文明标语、标识和提示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本次活动所征集的文明标语、标识和提示语主要用于学校校园和教师生活区各类公共场所悬挂和设置。征集的文明标语、标识和提示语要根据所设置场所功能和特点的不同具有相应的针对性。

   (一)主题类

   我校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主题口号。内容要求提纲挈领、简洁明快,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易于传播。

   (二)楼道、绿地类

   包括办公区、教学区、学生生活区、教工生活区、文体活动区、后勤服务区等楼道和绿地设置的文明标语、提示语。内容要求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简洁明快、易于传播,引导师生员工自觉践行文明行为。

   (三)道路类

   包括办公区、教学区、学生生活区、教工生活区、文体活动区、后勤服务区等公共道路旁设置的文明标语、名人名句等。内容要求能针对我校办学特色和大学校园文化,内涵丰富、思想性强、激励性强。

    二、稿件要求

   1、贴近生活,突出我校文明创建的理念,体现文明和谐的校园形象。

   2、文字简练,富有创意,既响亮有力,又质朴温馨。

   3、原则上控制在20字以内,适于传播,易于传颂。

   4、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三、评比办法

   (一)可以参加全部(三类)或某一类(某一场所)的文明标语、标识的创作和收集,但所有参赛作品须标明适用场所(或类别)。

   (二)作品征集结束后,校文明办将组织评委对参选的各类作品进行评选,并评出入围作品。入围作品将通过一定形式征求全校师生员工意见,最终确定录用作品。

   (三)校文明办有在校内各类场所无偿使用录用作品的权利。

   (四)校文明办在使用录用作品时有修改完善的权利。

    四、奖项设置

   1、设优秀组织奖两个。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单位组织、供稿、入围作品等情况,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评选。

   2、每类作品评选出入围奖6名予以奖励,共18名。

   五、工作要求

   1、交稿时间和方式

   本次活动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10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请于5月15日前将本部门参加活动的作品报送校文明办(行政楼323房间),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hswmb@ncwu.edu.cn,联系人:韩江峰,电话69127207。请在作品中写明本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好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各单位报送的标语、口号条数不少于5条,此次活动将纳入文明单位年度考核。

   附件1: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宣传标语、标识和提示语征集活动作品登记表.doc

   附件2:文明创建宣传标语范例.doc

                                              校文明办   

                                            201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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