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文明办字〔2011〕1号,在3月1日创建动员会议上已发至各单位负责人)要求,5月31日前要将文明创建各类材料(包括照片电子稿)集中报送至校文明办(行政楼324室)。截止到昨天(5月31日)下午下班前,下列单位已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保卫处 校长办公室 总务后勤处 党委办公室 一总支
二总支 纪委 图书馆 信息工程学院 校工会 机械学院
人文艺术教育中心 电力学院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党委组织部 研究生处 水利学院 基建处 外国语学院
建筑学院 土木与交通学院 校团委 档案馆 钢结构与工程研究院
管理与经济学院
请还未报送文明档案材料的单位见通报后迅速行动起来,尽快完成相关资料的准备、上交、反馈和完善工作。最后报送时间截止到本周五(6月3号)中午12点之前。超过规定时间后文明办将不再进行接收,以免对学校文明档案材料分类、整理、编排和装订工作整体进度造成影响,同时,对未按时报送文明档案材料的单位将进行通报。
校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的要求,高标准完成应该由本单位牵头或配合提供的相关材料,为学校文明单位创建做出应有的贡献。
校文明办
201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