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校的“省级文明单位”荣誉到2013年已经5年届满。省文明办于5月28日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推荐评选和在届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工作的通知》(豫文明[2013]26号),拟组织新一届省级文明单位的评选工作。为全面做好我校此次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现依据省级文明单位评选条件,对文明档案创建材料准备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详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对照分解任务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支撑材料。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明档案支撑材料
1、资料收集时间段:2012年7月——2013年6月,内容为附表中序号为1-3的支撑材料。
2、支撑材料需用A4纸打印,不装订,用曲别针或夹子按指标体系进行分类,左上角用铅笔表明类别(例如1.1表明是“领导班子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重视程度”中的第一项内容“每年定期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至少3次,有会议记录”)。
3、要求所有材料必须为原始件,例如文件类的材料需是红头套印,盖红章。
4、序号为2的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要求图文并茂,相互印证,即在总结或新闻报道中穿插有图片;同时需单独提供电子照片,每张电子照片需以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来命名。
5、报送时间:6月24日前(届时,文明办将及时在校园网主页通报各单位上报材料的情况)。
6、报送地点:行政楼310室;联系人:韩江峰,电话:65790187.
二、单位集体荣誉证书
1、证书收集时间段:2011年至今本单位集体(不含个人)所获厅级以上(含厅级)荣誉证书、奖状和奖牌(奖杯)。
2、表彰、奖励要求原件,2012年7月至今的表彰、奖励同时提交复印件(A4纸)。
3、报送时间:6月24日前。
4、报送地点:行政楼324室;联系人:张建松;电话:69127208。
档案材料的整理是整个创建工作的一个关键,事关省委省政府联合颁发的“省级文明单位”这一综合荣誉称号的得失,事关多年来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的巩固,事关每一个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校属各单位要高度负责、认真准备,高标准完成本单位相关工作,为学校文明单位创建做出应有的贡献。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9日
附件1:2013年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任务分解表文明档案材料60分.doc
附件2:2013年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任务分解表表彰奖励10分.doc